什么是继承的基本顺序?有哪些要求

如题所述

继承顺序的主要依据就是指,我国的民法典以及继承法构成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在我国继承法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大类。法定继承中就具体规定了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的顺序:首先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些都是被继承人最亲、也是最重要的人。因此,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次,就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具体包括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够行使继承权,主要针对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者已经全部死亡的情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同样规定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因此,严格来说,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可以由他的近亲属,或者后代行使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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