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4岁女孩的抚养权

将要离婚了,男方要女孩的抚养权,女方也想要。分居前,夫妻双方以及孩子、男方的母亲在一起共同生活带小孩,目前双方分居几天,男方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男方母亲带小孩。女方也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可以居住,2个人的工资水平相当,孩子从母亲的户籍,男方的户籍在外地。现在女方也想要争取抚养权,是否具备优势?是否能争取得到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针对你的情况,你孩子并非是单独和祖母生活多年,不符合优先考虑的情形之四。而且户籍如果不是容易变动的话,户籍对于孩子以后升学、医疗等关系重大,法官应该会考虑。不过为了更好的争取到扶养权,建议你尽快解决住房问题。追问

请问女方如果放弃了抚养权,抚养权归男方所有,那在房产、车的判决上是否会偏向于男方一些?

追答

这个并不一定。因为即使放弃抚养权,你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所以由男方而抚养并不意味着男方会有更重的经济负担从而使法官在财产分割的判决上偏向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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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2
女方不具备优势,因为男方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还有男方的母亲可以长期照看小孩。法官主要考虑孩子跟随那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其实孩子随男方生活,女方也永远是孩子的母亲,只要女方经常探望孩子,孩子再长大点懂事了跟你有感情了,如果孩子跑来跟你谁也管不着。追问

女方为什么不具备优势?现在有1处房产和稳定的工作,房产可以争取判决给女方的。女方也有父亲母亲可以长期照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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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01
通常会判给女方,但法官会判断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意愿。如果女方不能提供孩子稳定生活环境,也可能判定给男方。建议女方放弃孩子,开始新生活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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