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连续工作12年,但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合同是从5年前签订的,现在公司要解聘我公司将怎么补偿

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

用人单位要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你在单位工作1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五年前才签订劳动合同,已过时效,所以你不能主张二倍工资补偿。
现在要公司要解雇你,只能赔偿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 还是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的 所以说 最多是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没错,合同没到期也是最多十三个月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09
如果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解聘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要不了的,2008年2月1日以后有书面劳动合同就不违反,以前没有强制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