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连的。妻子今年生的孩子,按规定男方有15天的护理假,由于单位工作比较忙,我休了一周就上班了。休假当月的工资和奖金正常发放。
现在的问题是,从社保中心报销回来的生育保险有两三千块钱,公司告诉我因为护理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生育保险的钱不再发给个人,而是归公司所有。至于没有休满假期属于我个人放弃。上述情况是否合理?
生育保险男女双方都有的,我妻子的已经报了。
我一个月的工资和绩效拿到手才三千多点,生育保险报销回来的已经远远超过我15天的工资了,这样的话不如扣我的工资,然后我自己去报销生育保险了。
感谢各位的回答,不知道辽宁或者大连在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生育保险男女双方都有的,我妻子的已经报了。
我一个月的工资和绩效拿到手才三千多点,生育保险报销回来的已经远远超过我15天的工资了,这样的话不如扣我的工资,然后我自己去报销生育保险了。
呵呵,我从事社会保险工作20多年了,头一次听说生育的时候双方都给予报销的。你能确定吗?
不过生育保险肯定是各地政策不一样。也可能我孤陋寡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