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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在一家超市上班,我不想在这里干了太累了,我想辞职,辞职内容说点什么好辞职呢,这里现在辞职现在不好准,求帮忙谢谢了,说点能一针见血的要不然辞职都批不了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15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近两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 年 月 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5
就说家里有事啊 需要很长时间 为了不影响工作 然后向您提出辞职。追问

那样不行,还有别的吗

追答

你可以百度上搜一下,看看你适合哪一个。

第3个回答  2016-02-04
辞职申请只要书面提交即可,无需特意想说辞,只要合法的离职流程,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1、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2、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3、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6-01-15
感觉担子太重,自觉能力不够,怕辜负众望,决定出去历练一番,待学成归来,再挑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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