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15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近两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 年 月 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5
就说家里有事啊 需要很长时间 为了不影响工作 然后向您提出辞职。
追问那样不行,还有别的吗
追答你可以百度上搜一下,看看你适合哪一个。
第3个回答 2016-02-04
辞职申请只要书面提交即可,无需特意想说辞,只要合法的离职流程,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1、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2、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3、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6-01-15
感觉担子太重,自觉能力不够,怕辜负众望,决定出去历练一番,待学成归来,再挑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