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是由于你不符合他们的“录用条件”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按月的全额工资来计算。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比照该单位的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资来计算。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39、46条。
得看这个理由是什么内容,一般情况下在面试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个理由又录用你的话,视为他已经接受了你所谓的这个理由。因此不能以此理由辞退。
当然特殊情况下,当这个理由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社会或第三人合法利益的话,也是允许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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