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果为朋友当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