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但是,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租转租给第三人,也即次承租人或转承租人。那么,如果现在出租人想把房子买了,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都想买,那谁的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更优先呢??求详解,答案要有权威。谢谢!!!希望那位大哥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