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作假员工入职时间,不如实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问题【求助“劳动法、劳动保护相关”】

问题一:【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最多三到六个月,用人单位就顶满试用期六个月,且在员工转正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时候刻意隐瞒员工真实入职时间,比如:现在是2017年8月10日,用人单位只有在员工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并填入试用期的时间,如:2017年8月10日签订,员工实际是从“2017年2月1日”开始入职试用,但是在劳动合同上只写“试用期为2017年5月10至8月9日(中间少了2017年2月1日到2015年5月9日三个月的时间),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2017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9日”。请问这样的话用人单位是不是违法的?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支持,或者处罚?
问题二:【试用期满转正问题】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已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试用期写的3个月,实际试用期已满6个月)的情况下,仍然以员工未达到单位给员工下的业务任务,要求员工自行写延迟转正申请或劝退(离职),只有在达到单位下达的转正任务目标后才能转正(所以部分员工就这样达到七八个月才得到转正【而且存在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的工资尚未达到当地最低基本工资的平均水平的情况】),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三:【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而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收入的基数缴纳,两者的基数悬殊两三倍(比如当地最低基数是一千多,就算不同的员工工资收入是两千到八千不等,单位都只是按照一千多的基数缴纳)。
问题四:【竞业保密经济补偿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并同时规定了竞业禁止期限(即劳动关系解除后两年内不能在本区域从事同类业务的行业从事工作),“在用人单位竞业期限内的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者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劳动者基本工资的25%提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包含绩效奖励、福利等”。【请问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支持用人单位可以用劳动者的绩效奖励和福利做为经济补偿提前支付给劳动者?】
请问用人单位以上的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如不合适,劳动者应该怎么以什么原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虽然是很久之前提问的问题,还是想回答一下,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第八十三条 

    相关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规定6个月试用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为2017.8.10-2020.8.9,其中2017.8.10-2018.2.10为试用期。鉴于问题中说到员工实际是从2017.2.1入职,则劳动合同应为:2017.2.1-2020.1.31,其中2017.2.1-2017.8.1为试用期。

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第八十二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论:用人单位违法,只要员工能举出在2017.2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更正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按实际情况要求2倍工资。若在试用期间未缴纳社保的可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如需电话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请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

2、一般在试用期间是有规定完成试用期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若劳动者不认同,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是可以拒绝写延迟转正申请。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回答:按照以下规定,员工实际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基数,却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是不可以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更正或寻求劳动仲裁。

社保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公积金基数: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4、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支付时间,支付时间应该是由双方约定。所以在劳动合同期间支付和结束劳动关系后支付应该都行。但一般竞业限制是在结束劳动关系之后才会生效,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损失,一般也不会提前支付。

用人单位将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拆分成工资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这块评定比较模糊,可以对照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变更了劳动合同条项。

建议签竞业限制时,约定好生效时间,支付方式,以及违约情况等。

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28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单位缴存20%,自己缴存8%。比如每个月5000元的工资,那就是5000*(20%+8%)=1400元。(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银率计算器计算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养老保险在缴存中是可以中断的,只要累计缴满15年以上,就有资格享受养老福利。平时交的越多,老了之后领到的钱也就越多。

2.有新单位和没找到新单位两种情况。
有了新单位的。辞职后原单位会为你办理停缴手续,你的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如果你可以马上找到新工作单位,就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新单位人事,他们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

没有新单位的则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按照所在地每年月均工资的60%-300%,自行选择。

4.失业、工伤、生育险

这三项险除了失业险自己缴纳1%,其他两项是没有自费成分的,都是单位缴纳。与养老保险不同,工伤、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不能转移,一旦失业后,福利就不能享受了。失业保险则只能省内转移。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保险只有被单位辞退才可以享受,自己辞职是不能享受的。(再重申一遍单位辞退你才可以的!但是据我看到的听说的一般单位不会主动辞退你吧,因为要赔违约金,所以单位都会用尽各种手段逼迫你自己辞职,SO 你们都懂的)

4.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每个月由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以每月工资5000为例,5000*(2%+8%)=500元。

医保不同于养老保险,如果中断会比较麻烦。连续中断3个月或累计中断6个月以上,医保视作失效,不能享受报销服务。

如果有新单位,单位是会替你办理。但如果没有新单位,可以选择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或者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每个月单位缴存8%-12%,自己缴8%-12%。

以5000元为例,5000*(12%+12%)=1200元。

辞职后账户静置不动。这是一种短暂的状态,因为如果你在同一个地方长期生存,甚至将来打算永久定居,辞职只是一种短暂的状态,不久你就会有新的工作,这个时候只是一个过渡期,以后可以在新的单位重新续交公积金,以前的所交不受影响,这种情况下不许做任何处理,好好找你的工作要紧。

办理提取是不少人要面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很多外地人在北上广等大都市生存,辞职了以后如果你想到老家或者其他城市生存,这时候的公积金不能全国联网,因此如果离开这个地方公积金将会失去作用,你可以在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不难,一般情况下一天能解决所有问题。

现在已经出台了新的政策,这部分公积金可以利用租房来使用,因此如果你辞职了,并且不会离开这个城市,这时候的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或者买房子使用,这也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不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只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即可。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资料很多,但很大一部分都需要公积金账户销户,也就是说将来不能在这个城市办理公积金,请大家谨慎。还有,公积金是属于公司一半、个人一半,因此在提取的时候需要单位开具提出证明,辞职也要和公司处理好关系,免得最后办理出现困难。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7-08-28
按有关规定员工何时上班就应该何时缴纳社保公积金。但是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入职以后30日内,5月份的社保等可以在下月补缴。追问

但是用人单位只从员工转正之日起给予缴纳社保公积金,且缴纳基数只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社保最低基数缴纳。不存在补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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