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已开庭现转为普通程序还要再开庭吗?

简易程序已开庭现转为普通程序还要再开庭吗?

  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仍应开庭审理。
  因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审判人员组成、通知送达、开庭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规定,所以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仍应进行开庭审理。
  并且,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应该重新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在新的举证期限内进行补充举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在简易程序审理中所举证的证据、确认的事实,在普通程序审理时可不再重复进行的,法院主要是针对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及双方新提供的证据进行进一步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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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要重新开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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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转普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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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转普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1、要重新开庭审理 ,我国民诉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即使在简易程序中已经开庭审理或者基本案情已经查清的案件,只要转入普通程序,就应按普通程序的规则来操作,必须要重新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庭前准备,并按照庭审程序进行开庭...

简易转普通程序的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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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转普通程序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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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需要重新开庭吗?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仍然需要重新开庭审理。因为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只是独任法官一个人。转为普通程序后,审理案件的是合议庭,是三名法官,当然必须重新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需要重新开庭吗?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必须重新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fa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简易转普通程序的后果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按照普通程序要重新开庭审理,不能再转为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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