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产权只有60年了,如果60年之后国家要征用,会不会照当时的房价赔偿?

如题所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0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会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追问

关键的事情是假如产权已经过期了,60年之后了,国家还会给与相当于60年之后的市场价格来补偿吗?谢谢

追答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所以不存在产权过期的问题。

追问

哦,自动续期是还要交契税吗?
还有就是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来赔偿么?有些人说不会有那么多,有点晕了。谢谢

追答

交不交契税不是太清楚。会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赔偿的,除非到时候法律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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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6
不会,得看当时房屋的残值。主要是地价。
第2个回答  2012-11-16
新物权法出台后,对产权及土地使用权都有一定规定,但是国家征收,会根据当时各物价及经济情况而定,也许比你当时买房时的价格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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