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我到一家公司应聘,试用期一个月,在22天的时候因为自身问题提出辞职。公司方面说因为有18天在培训我,相当于是花双份工资来做一个职位是事情,因而只同意等我做满一个月之后给半个月的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我要怎么反驳他
首先进来的时候有三天见工期,没有工资的,然后是一个月的试用期。还没签合同,有过口头约定,一旦双方觉得可以就要做最少两年。而在我之前的那位老员工带了我十几天之后就回家了,工作就由我接手。一时间也没招到新人,公司方面现在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和我谈这个,我口拙,不知道要怎么反驳,感觉自己权益全都没了,不应该坚持了似的。想请大家出出招,我该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第1个回答  2020-06-07
第2个回答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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