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拆迁赔偿有影响吗?

九几年的时候,爷爷单位分房,拿到房子的时候爷爷已过世,单位不给办房产证,其他十多户都有办。
不过,付款的发票都在,后来办了土地使用证。
请问,拆迁的时候,我家和其他住户能否一样赔偿?如果不能,现在还有没有办法可以补救?

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力。

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

比如出让用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成本较高,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而划拨用地成本较低,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价因素,而且带一部分强制性,因为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但国家建设有需要的一般都无条件要收回。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拆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6
  房地产权证的定位不是全国都一样的标。有的地方已经是土地、房产两证合一了,一本房地产权证上就记载了土地和房屋的权属信息。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两证合一,还是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本房屋权证。

  拆迁补偿分为地面附着物补偿(房屋、树木等)和土地征地补偿。没哟土地证的话,那就没有征地补偿款,只补偿地面附着物。

  如果要说区别,两者的差异在土地出让金上;例如:同样的100平米的房产,分摊土地为50平米,其中一套有土地证,一套没有。周边同类土地价格为100万元/亩(按照每亩=666.7平米计算),那么有土地证的房产将比没有土地证,在补偿时候多得74996.25元钱。
第2个回答  2012-08-20
按理说肉色的房子是合法的,只是你爷爷单位的人刁难而已。如果其他人的房子可以过户的话,说明你们的房子不是小产权房子,那么既然房子是合法的那补偿应当相同,当然针对具体情况可能有差别,但是差别不大。拆迁了就不用办理证书了,补偿就充其量也只少了个房产证的费用而已。等以后办新安置房子的证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14
有土地证就行!所有建筑只要使用两年以上 哪怕是违章建筑 两年之内无人来处理或通知处理 就属于默认建筑俗语叫合理不合法!所以说发票和土地证保存好没事的!建议去咨询一下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