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公摊面积补款

我有件事情很纳闷,我有一套房改房,想办理上市(继承的),碰巧我们市出了一个新的政策文件,需要我补交公摊费用,但是办理流程却是:1、将补款交给售房单位。2、售房单位转入房改办售房款专户。 问题:1、为什么房改房补交的公摊面积补款不是交给售房单位,而是房改办。 2、房改房的产权到底属于谁,个人还是国家。

1、不是交给房改办,仍是交给售房单位。但这笔款属单位住房专款,除用于房改政策允许使用范围外,单位不能作他用,需放在房改办指定的专款账户上,由房改办监管、审批。95房改方案时单位收回的购房款也是打在专款账户上的。
2、产权属于谁,需要分几种情况来说。当年的房改方案,从购房者角度看,房改房产权分两类:一是部分产权房,二是全产权房。部分产权房是指按房改政策,出售部分产权,购房者支付相应产权部分的房款,余下产权归售房单位。全产权房归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并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还有一类是没有用于房改的非配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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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5
房改房要出售一直要补交公摊和地价的,否则不能转为商品房,这不是什么新政策了。1、售房款留给售房单位有违土地属于国家。2、房改后职工按成本价购买房屋,职工房屋占有份额是全部的话,产权全部属于私有。
第2个回答  2012-08-15
房改房之前都是国家的,所以房改款都应交给财政(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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