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爸妈还有爷爷婆婆一起住在一间房屋里,超过7年了,此房屋属于福利房,因为爷爷婆婆的关系在出资时少出了1万多元,然后爷爷婆婆现金出资不到1万,而我爸爸妈妈出资2万多,购得此房,但是所有相关文件上的名字都是我爷爷的,也就是说我爸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是主要出资人。实际上是爸妈想买这房子,因为福利房关系,所以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婆婆只出了几千元(等于是借的性质,爷爷婆婆买房的钱的一部分也是借了别人的钱的,但借的那部分我爸妈还了)。
现在爷爷婆婆重病,且意识模糊(无法立遗嘱),我知道从遗产角度讲我爸妈无法得到房屋所有权,所以想问一下作为共居人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附:爷爷婆婆的其他子女知道我爸妈买房时出了钱,但不知道出资的具体数额。
我就是法律系的,但不太清楚共居人这方面,网上也查不到清楚的答案,唉……
法律基础不扎实啊,难道要去问老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