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19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小红的爸爸是财政局局长,小红此次能否报考为财政局的会计?
不能,小红报考的职位属于直系亲属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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