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还是要负责任的吧,毕竟是一条人命,你不能为了救别人的性命而抛弃另外一条性命,救护车闯红灯是可以的,因为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但是在闯红灯的时候,还是要看清楚人行道上到底有没有人才可以通过的,毕竟都是人命关天的事。
一般来说,即使是普通的车辆,在正常行驶中的时候,有一个人闯红灯过了马路,小轿车没有看清楚撞了人的话,应该也是要负责任的,因为毕竟是一条人命,而救护车作为救死扶伤的交通工具,更要注意行人,躲避行人,也不能一命换一命啊,老人的家属肯定不愿意。
我感觉这辆救护车的司机一定要负责任,是为了救人也不行,所以以后开车还是要多注意安全,多注意行人,不要因为急事就忽略周边的环境,谁也不想出这样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一下家属怎么说,最好沟通一下赔偿的问题,不要互相推卸责任就好。
很多网友都说应该判刑,但是我感觉毕竟是救护车,车上的人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心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估计会有惩罚之类的。
反正还是要提醒广大车友,这一件事也给了大家警醒,过马路的时候,无论是绿灯还是红灯,一定要减速慢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着没人就加速闯过去,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如果在你的盲点区闯出来一个人,你来不及刹车,有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
当然不是的。目前规定,救护车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特别通行权),但任何权利都是受限制的,优先通行权亦不例外。
具体法律规定来自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很显然,救护车行使优先通行权的前置条件至少包括两条:“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优先通行权不是“免责金牌”,如果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就可以随便违反交通规则,无论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都不用承担责任,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所以,即使是救护车也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通行,不是横行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