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前我妈在一工厂做小工干杂活,未签合同,未上保险,有天下午5点多她在工厂里面用机器切割木头时被剧掉三个手指头,另有一个手指受伤但未与身体分离,工厂老板只负责将她拉到镇上卫生所做简单包扎缴2000医疗费就离开,由于镇卫生所无法做断指连接手术,直到当晚我们知道消息才将她转院到市区做手术,其间工厂方面未通知我们出了此事,由于无力支付手术等费用,当晚我们到工厂找老板借钱被拒绝,他只答应给2000元并且要求我们签协议说明此事跟他的工厂无关,所以当晚交涉失败,过后就一直拒绝支付医药费和赔偿,过后我们找县劳动局申请仲裁,手续材料等都已完整,但是厂方找了个工人说我妈是在下班时间做事,并且所切割的木材是我妈自已要带走另做它用,所以跟工厂无关,并将这些做了录像刻成光盘交给劳动局,后来劳动局做过取证后至今4个月一直没有动静,请问我们能不能得到赔偿,能的话应该怎么具体操做?希望了解流程的热心网友能帮帮忙,谢谢
问题是没人愿意得罪老板出来做证,而且当时没人在场 也没有监控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