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若公司在9月有销项10万,进项500万,当月进项500万已经认证,那未来产生销项后,问题1、直接用这个进项抵扣就可以吧?问题2、我们是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月末怎么作账务处理?问题3、若10月份销项还是10万,会计分录怎么做?问题4、当时这个进项500万已经认证,直接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还是计入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问题5、如果从9月至12月销项税一直小于进项税,到年终怎么作账务处理?虽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会改变,但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三级明细科目余额不会变,怎么样操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