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应如何进行拆迁?

如题所述

1、先由拆迁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于产权未确定,或不知房主是谁,拆迁人无法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有极强的时限性,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的进行,拆迁人不能等到产权人明确后再签订协议,进行拆迁。只好由拆迁人单方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2、拆迁人将提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由于只是拆迁人单方面提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只体现了单方意愿,为了保障房屋产权明确后的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照职权审查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理,以确保障被拆迁的合法权益。
3、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后,房屋产权人与拆迁人发生争议,难以收集证据,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在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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