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要跟我离婚,但又提不出正当的理由,想以家庭暴力为名起诉.她的律师给她出的主意,让她在与我的交流过程中偷偷录音,于是她在与我交谈的过程中多次故意侮辱我本人及父母,并导致我母亲当场心脏病发作,造成我情绪激动,在语言上说要跟她动手,但被家人推开,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现在她以这个录音作为在法庭上起诉我的证据,说我有家庭暴力,这种作好了圈套诱使他人情绪失控的录音是否据有证明力?此外,在录音中除了包括了我与我太太的交谈内容外,也包括了很多我父母的语言,这种偷录行为是否侵害了我父母的合法权益?
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开庭在即,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