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通知书下达后几日开始执行

如题所述

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一般会马上执行。如果不立即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方拒绝履行的,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通知书通常没有明确履行的时间限制。但是执行案件都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所以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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