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法律上生效吗

我两年前借给哥哥5万块钱,欠条上没写明还款日期,现在哥哥和嫂子要离婚了,分割财产的时候哥哥提出了向我借的5万元,可是嫂子不承认这个事实。现在欠条在我手里,请问这个欠条在法律上生不生效,是不是应该我嫂子也需要承担这笔债务的一部分。
欠款日期确实是写了,但是写欠条时我嫂子并不在场,所以她不承认借我的钱了。怎么办

这个欠条在法律上已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虽然你的欠条上没写明还款款日期,但已经生效。
如果这笔债务是你哥和你嫂子的共同债务则由他们共同偿还。签订欠条时你嫂子不在场,并不意味着你嫂子不承担,但你应该证明这是他们的共同债务才可以。但有一点是这笔债务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起诉你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如果你哥同意给你,则能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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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4
1、“请问这个欠条在法律上生不生效”:
(1)欠条只要写明了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款日期、双方亲笔签字的,就生效。
(2)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你哥索要,但应给你哥一定的期限。
(3)但如果连借款日期、或是欠条的书写日期也没有:这有些麻烦,虽然欠条可以认定为有效,但要想认定为是你哥的夫妻共同债务有些难度了。

2、“是不是应该我嫂子也需要承担这笔债务的一部分”:如果欠条上写明的借款日期、或是书写欠条的日期是在他们结婚后:这应是夫妻共同债务,你嫂子应承担一半;如果你无法证明是在他们结婚期间借给你哥的: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能向你哥索要。
第2个回答  2009-04-14
你好!该借条虽然未写名还款日期,但应是合法和有效的,如果该借款行为是发生在你哥哥和嫂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则该债务应为他们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夫妻共同偿还.此复!
第3个回答  2009-04-14
这个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也有法律效力。
两年前借的,你是否在两年内主张,若没有在两年内主张,则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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