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档电量为240度及以下的电量:
(1)不满1千伏:0.4883元/度;
(2)1千伏及以上:0.4783元/度;
(3)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
2、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度之间的电量:
(1)不满1千伏:0.5383元/度;
(2)1千伏及以上:0.5283元/度;
3、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
(1)不满1千伏:0.7883元/度;
(2)1千伏及以上:0.7783元/度。
扩展资料: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介绍,北京市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不超过240度,电价标准维持现价;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度,电价每度提高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价每度提高0.3元。
北京市“一户一表”居民均以日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价,2012年居民阶梯电量按6个月的分档电量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北京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区居委会、社会福利机构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统一提高0.022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7月1日起开始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