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在09年因车祸受伤住院,期间花医疗费20000多元,因当时肇事司机说没有钱,所以打下一张14000.00元的欠条.但在我出院后肇事司机就不见了,欠钱的人是肇事司机,于2008年1月2日.委托南充市一名律师做为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交纳代理1000元,诉讼费100元,资料费200元.但到现在已经1年零4个月了,我仍然没有拿到法院的判决书.
因当时律师说交完费用后,我就只用等着拿到法院的判决书.
可是昨天我我到法院去问时,法院告诉我,我诉讼因诉讼费过期未交,已于09年3月30日作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我去问律师,委托律师的说法是,因为肇事司机已经找不到,所以只有公告送传达书,要交800元公告费.但他一直没有交,也没有通知我说要交该费用.
所以,我想重新想办法,但我不知道我的诉讼时效还有多久到期,请问我还有我的诉讼时效还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