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一物业公司员工,工作一年零3个月,因家有急事,当时向我直接上级领导请假7天,经过同意后回家,由于家庭特殊因素等原因不能过来上班,打电话续假7天,同意后,过来后公司办公室领导认为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打考勤14天旷工,离职.问当时我是经过我的直接领导同意后才走的,再说之前请假不必要经过办公室的.能否通过劳动仲裁要回当月部分工资和补发的一个月工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