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留下的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不一定,要看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除外)

第18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要看男方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否确定了只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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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8
男方父母在生时,如果财产已指定继承者,则财产属于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夫或妻于婚前所继承的父母遗产,属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婚后继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你的情况,如果没有指定继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9
如果是经过父母同意给男方,应该是算。当然我说的是应该不确定。你最好问相关人士,像律伴上都有咨询这块的。
第3个回答  2015-09-08
婚后继承的房产,一般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第4个回答  2015-09-08
男方婚后继承的那一部分,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追答

男方婚后继承的那一部分,应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有说明只属于男方的除外)

男方婚后继承的那一部分,应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有说明只属于男方的除外)。

依据一一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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