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伤。。关于工伤鉴定和赔偿。相关的流程,需要哪些手续?

右手(利手)食指骨折,过了2年了,当时没有赔偿,现在我找了老板,他说时间过了,是的。。我不罢休的,认为毕竟受了伤不可能就这样了。现在他说只要手续齐全,工伤可以鉴定,法律上是需要赔偿的,他就赔我,时间就不算了,可我不知道从哪开始,该做些什么???请您帮帮我。
我在上海,想找位律师咨询。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21
1、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是:厂方申请,自发生工伤时30日。厂方30日不申请认定的:由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认定。

2、以上时限:在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同意时,可以适当延长。

3、你的情况:已经过了2年,想申请工伤认定,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劳动部门曾经同意你延长申请工伤时限,否则的话:你申请工伤认定也不会被受理了!
这是被自己耽误了,怎么会不知道这个时限呢?!

4、建议:
(1)如果找不出当时劳动局曾经同意你延长申请工伤认定时限的证据:还是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吧。
(2)向老板索要赔偿,说你不知道什么工伤赔偿,只知道你在他厂里受伤了他就得赔你钱:如果他答应赔偿,你让他给你写下外欠条,不管多少钱你都接受。
(3)只要老板肯给你写条: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索要赔偿。
(4)但是,你必须明白:以人身伤害向老板索要赔偿,诉讼时效也一样是1年!从你受伤时起算,到现在也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他不给他写条:你就丧失了胜诉权、无法再通过法院要求他赔偿你了,
但如果他给你写条:就等于重新承诺债务,你可以起诉索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21
广东胡律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过了工伤认定及鉴定时效,无法再享受工伤赔偿了。
第3个回答  2009-04-21
有《工伤认定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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