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在家这边找了份工作,当时觉得还可以,那边说7月1号报到,录用通知函我是邮件回复说会去报到。后来他们说把三方寄过去我也就寄了。后来觉得7月太晚了别人现在实习毕业就转正了我才开始实习,可能还是毕业以后在南京工作比较好,可是三方寄过去两张还回来就一张了,上面盖了那个公司的章签了名,还盖了人才市场的章。但是我没有还签!学校也没盖章!之前学校让我们三方照片录入信息我也没给,所以现在是学校也不知道的状态。所以我想问我可以反悔吗?如果反悔那个公司会不会找我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