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法同居还是重婚,如何取证?

郭某与前妻离婚后(当时有一共同子女)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婚后又有一子,不到两年时间,郭某又经常到前妻那里住宿,理由是为了孩子,半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和现在的妻子发生过性关系(现在妻子有妇科病),如何证明郭某与前妻非法同居或重婚,取证要点是什么?
郭某是公务员又是党员,现在的妻子没有工作,无生活来源
孩子的话能不能作为证据?

1、收集同居地基层组织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收集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收集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但是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4、收集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5-21
郭某和前妻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孩子的话可能会被采纳,但证明力太弱,不足以为本案定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21
孩子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不是很强
第3个回答  2009-05-21
孩子的话是最天真的,也是最可信任的
第4个回答  2009-05-21
只能是非法同居了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