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关于辞职(急)!

我在4月28日,提出了辞职,当时领导极力挽留。我答应,至少留到9月。但是现在情况有变,还是提出辞职。领导不同意了,说最少要留到7月底,不然不按正常手续办离职。要是提前走,肯定不签字,而且按旷工算。我说提交报告,我留一个月,按劳动法的要求做,领导还是不同意。即使这样,还是不给办离职。我该怎么办?
领导说了,不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咋整哦。现在是工资对我来说无所谓,新单位要我的离职证明。怕不给办。

楼上的提议不是很实用,既然领导这样表态了,肯定不会在你的辞职信上签字,你拿你自己保留的那份没有单位签字是没有用的,等于废纸一张。

辞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这只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流程,你只要提前30天数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30天内的工作交接,30天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教你一个实用的方法,通过邮局EMS快递辞职信给单位人事部负责人或老板,在快递单上写明“辞职信”,快递单上有邮寄日期,寄到单位后邮递员会让单位签收,有了快递单和邮局签收记录足可以证明你提前30天数面通知用人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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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22
书面申请离职,一个月后可以走人
记得你的辞职报告要备份,注明日期,最好让领导签个字,哪怕是签不同意三个字也行。这个主要是能证明你确实书面提出过申请,一个月后可以正常走人
公司要是不放人的话,就去劳动局去告他。你那个备份的辞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用
第2个回答  2009-05-22
广东胡律师:

你按《劳动法》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领导不批的话,你到了1个月就去办离职手续,他要敢不给你结工资,你就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第3个回答  2009-05-22
按劳动法规定,查看第二点,即可!用人单位不可不遵守的!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第4个回答  2019-04-04
1、收押金就不对。
2、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签合同的),试用期的3天。
3、你还想干不?想干就忍吧,不想干就告吧。申请劳动仲裁和举报。(押金)
4、注意证据的收集。
估计你的合同里还有不少的漏洞(对你不利的)呢!
不过没事,合同本身可能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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