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去年招收士官去当的兵,他是大学毕业工作两年才去的,去直接是二级士官,不知道达到结婚的条件没有?每个的说法都不一致,又说义务要两年后,他也要这样才行吗?,希望知道确切答案的朋友回答下,谢谢了
当兵结婚与正常人一样。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
第四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第五条第一项: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第六条规定:军队院校生及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所以当兵比较晚婚。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