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为工作之便,办理深圳户口,但是目前卡在准迁证这里,按照深圳的政策,毕业生入户不需要准迁证,但是我原户籍派出所要求准迁证是必备材料,有没有类似这种情况的同仁?希望能得到你们肯定的答复,谢谢 我手头上有的材料包括:新报到证,深圳人社局的接收函,落户深圳集体户口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还是原户籍派出所开的一张需要准迁证的书面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之类的,是否这些材料去深圳这边的公安分局即可办理准迁证呢?
应届生办理准迁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加盖市人才中心人事管理专用章)、接收函、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到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楼大厅毕业生报到处办理《入户指信息卡》、《 毕业生介绍信 》。
2、凭《深圳 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报到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报到证》、《入户指信息卡》(该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 毕业生介绍信 》、《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返回到毕业生报到处办理审核盖章,便可办理 户口迁入 手续。
拓展:准迁证
户口登记机关,对入户人所持的准迁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对不需要使用准迁证的迁移,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要认真审查迁出理由是否充分和属实,必要时应直接向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征询意见,以免迁出后落不上户口。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应依据入户人的迁移证给予落户。发现涂改违反户口证件的,要追查清楚,严肃处理。
准迁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