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是的。
我国目前法院的体制是按行政区域来设立的,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级的,然后在每个省、市自治区级及新疆建设兵团(特例)设有高级人民法院,再低一级的就是地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最低一级的就是县区级的人民法院,有时县区级人民法院还设有人民法庭,但这不是独立的一级法院,属于县区级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是的。我国的法院(除特别法院外)分为四级,县级法院上级是中级人民法院。如果不服县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应当向该法院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5-31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看这个县是哪类市来管,地级市就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