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封停后还能再申请新卡吗?

去年朋友遇到经济周转不开的问题,当时我把我的招行信用卡借他了让他有借有还。前阵子我却收到招行的律师函,说如果我不在X月X日前还清欠款4800多块就要起诉我……

朋友那边已经是不知去向了,总之我还上钱后却发现卡被冻结了,打电话去招行对方说我的卡已经被封停了,而我在这之前刚把建行的卡退掉想改办一张民生卡,总之我现在是一张卡都没有了(倒霉总是接二连三的来不是吗)。。。。

所以我想问问我现在是不是申请不到信用卡了,,,毕竟银行不知道钱不是我花的啊。有人说让我去人行消除我的不良消费记录,该怎么消除?欠款我已经还上了啊。。。。如果我现在申请不到,几年后能再申请吗?

有好的回答追加分数,谢谢。

信用卡封停后还能再申请新卡,但一般不会得到批准。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帐户,并发给信用卡。

第三十五条 单位卡帐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其他存款帐户和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帐户。

个人卡帐户的资金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其他合法收入转帐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帐存入个人卡帐户。

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帐户。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

(一)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二)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三)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

(五)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六)信用卡帐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七)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卡无法收回的,应当将其止付。

销户时,单位卡帐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帐户,不得提取现金。

第三十九条 信用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就近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办理挂失手续。

第四十条 持卡人申请挂失后,找回信用卡的,可申请撤销挂失止付。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六条 单位卡持卡人不得凭信用卡在异地和其领卡城市范围内银行网点及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

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二十二条 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2

信用卡封停后还能再申请新卡,但一般不会得到批准。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帐户,并发给信用卡。

第三十五条 单位卡帐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其他存款帐户和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帐户。

个人卡帐户的资金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其他合法收入转帐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帐存入个人卡帐户。

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帐户。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还清透支本息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

(一)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二)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三)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四)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银行已回收其信用卡45天的;

(五)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六)信用卡帐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七)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卡无法收回的,应当将其止付。

销户时,单位卡帐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帐户,不得提取现金。

第三十九条 信用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就近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办理挂失手续。

第四十条 持卡人申请挂失后,找回信用卡的,可申请撤销挂失止付。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六条 单位卡持卡人不得凭信用卡在异地和其领卡城市范围内银行网点及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

第十七条 允许持卡人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进行消费用途的透支,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千元。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二十二条 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信用卡封停后还能再申请新卡,但一般不会得到批准。

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① 年龄要求:本国居民年龄需在18-65岁之间,境外人士年龄需在25-65岁之间;
② 工作要求: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收入及固定住所;
③ 资信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附属卡申请人必须为主卡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年龄在16-65岁之间。

银行信用卡申请材料:
① 身份证明资料: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如果您是港澳同胞,则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复印件;如果您是外籍人士,则提供护照及一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即可。
② 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
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
可以证明您拥有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你有几个方法可以消除不良记录:
1:打电话给招商银行的客服。向他说明你你前段时间欠的钱不是你花的,是你朋友花的。你不知道。现在朋友不知去向了。但是钱是你还的。让他帮帮忙,看看怎么样可以消除不良记录。他们可能会告诉你怎样消除不良记录。可能也会推脱。因为信用卡不良记录到央行去,想要消除不良记录是非常的麻烦的。到时候就看你的技巧了。比如向他发脾气或者找办公室主任等等……(这个方法比较的彻底,但是难度教大)
2:直接找本地的招商银行,找他们的行长。向他说你的来意。并且说你为什么会有不良记录。希望他们开一张书面证明。这样你以后办理其他银行信用卡的时候把这个书面证明的复印件一起交给帮你办信用卡的人。这样子的话也是可以提高你的信用卡的批卡率的。(这个方法比较的简单容易办到)以上内容来自厦门信用卡网www.xmppg.cn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5-10
只能怪你自己,因为信用卡规定只能本人使用,如果你把卡给你朋友使用,这个风险还是你自己承担,银行只会找你还钱,你都到收律师函的地步了,肯定上黑名单了,至于怎么消除你只有去当地的人民银行询问,这个是他们管理的,现在肯定是办不了任何一家银行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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