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顾名思义,行政机关就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但是,对于行政机关的范围,有不同的见解和说法。一些人认为,行政机关就是各级人民政府。
理由是,我国现行宪法第八十五条和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有关内容,表明行政机关只包括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政府以外的各种机关、组织以及人民政府所设置的工作部门。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称之为行政机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加在一起,称之为行政组织。
也有人认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组织的划分,只是人为的做法,也是对行政机关不同的称谓而已。其实,三者之间并无明确界限,人民政府和其工作部门都是行政机关。从现行立法来看,第二种观点是有道理的。
宪法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了人民政府为行政机关,但并不能因此推论说其他行政组织就不是行政机关。而此后的大量单行法则规定,行政机关既包括政府,也包括政府的部门。在某些法律当中,行政机关还被特别用作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称呼。
此处,行政机关就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因此,我们在提到行政机关时,如果没有特别所指,既包括人民政府,也包括政府所属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