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跟普通法律硕士毕业后有区别吗?

在职法律硕士跟普通法律硕士毕业后有区别吗?普通法律硕士是任何本科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可以报的吗?有年龄限制吗?
社会对在职法律硕士和普通法律硕士的认可度有差异吗?

在职硕士和全日制硕士的区别在于:

1、所获证书不同

全日制研究生是学位学历双证,在职研究生是一种学位再教育,是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书。但是据了解,在职研究生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跟全日制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证书社会的认可度是一样的,对你以后工作的晋升、加薪等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2、社会认可度不同

非全日制研究生叫作在职研究生,现在已经不再使用这种说法了,全部统称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管理相对全日制的培养略微松散一些,为了适应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工作。

可是国家目前加大了对非全日制的管理,包括对收取费用的要求,考试方面的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走向正规化。这是国家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证件含金量的考量,随着管理的严格,以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含金量会逐渐提高。

3、上课方式不同

全日制研究生是属于周一到周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

在职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上课方式主要有3种,周六日上课、假期集中上课、网络教学,跟工作时间是没有冲突的。

4、学习环境不同

全日制研究生大多是一直在校的学生。

在职研究生多是相关领域的在职人员,甚至还有很多是有着深厚工作背景和技术经验的高层人员,学员间可以相互交流,拓展人脉。

5、针对人群不同

全日制研究生主要是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针对想要继续学习和深造的莘莘学子,一般在本科四年级阶段就开始准备相应的考试。

非全日制研究生针对的是有一定工作和年限的在职工作人员。全日制研究生的上学时间一般都是3年,国家授予学位证和毕业证。而非全日制学生获得的证件是学位证和结业证。

扩展资料: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为即将进入社会工作的本科生或已有社会职业的人员提供攻读硕士研究生而设立的学习方式。

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每年十二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招”),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

属于淘汰选拔制,择优录取。修满学分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研究生是统招研究生的一种,所以全日制研究生是属于统招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读在职研究生的相同点:

1、全日制和读在职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全日制和读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同,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3、全日制和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日制研究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全日制研究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5
  1.没有区别,都是法硕
  2.普通法律硕士是任何本科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可以报
  3.年龄没有限制
  4.社会对在职法律硕士和普通法律硕士的认可度没有差异,好多人都不了解

  法律硕士
  开放分类: 法律、硕士

  法硕即法律硕士(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旨在培养高层次法律实践型专门人才(这是比较书面并且官方的说法)。自1996年试办至今,我国已有78所高等院校开展JM教育。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28所。

  ●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事实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教学。法律硕士学制2年(目前法学硕士学制亦是二年,但是貌似要改回三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为:(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取证。(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跟
  法学硕士差得不会很多,就是比较简单吧,有些东西法学硕士是在本科就学过了,并不是说法学硕士就不能实践了。)
  ●报考。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

  ●考试。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在2007年招生考试中,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共有48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中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
  深圳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据悉,以上各高校录取的考生,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高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没有区别,都是法硕
  2.普通法律硕士是任何本科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可以报
  3.年龄没有限制
  4.社会对在职法律硕士和普通法律硕士的认可度没有差异,好多人都不了解

  法律硕士
  开放分类: 法律、硕士

  法硕即法律硕士(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旨在培养高层次法律实践型专门人才(这是比较书面并且官方的说法)。自1996年试办至今,我国已有78所高等院校开展JM教育。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28所。

  ●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事实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教学。法律硕士学制2年(目前法学硕士学制亦是二年,但是貌似要改回三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为:(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取证。(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跟
  法学硕士差得不会很多,就是比较简单吧,有些东西法学硕士是在本科就学过了,并不是说法学硕士就不能实践了。)
  ●报考。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

  ●考试。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在2007年招生考试中,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共有48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中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
  深圳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据悉,以上各高校录取的考生,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高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第3个回答  2008-09-11
在职法律硕士基本上没有什么用,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是有用的。
普通法律硕士任何本科非法律专业都可以报考,无年龄限制。
第4个回答  2008-09-21
没有区别。
全靠自己表现,没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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