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数学日记(300字以内(多一点也不行))

如题所述

--万花筒---六年级学生数学日记
2月10日 星期三 晴
八路实验小学六(7)班马维力
利用除法来比较分数的大小
今天阳光明媚,我正在家中看《小学数学奥林匹克》忽然发现这样一道题:比较1111/111,11111/1111两个分数的大小。顿时,我来了兴趣,拿起笔在演草纸上“刷刷”地画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找到了一种解法。那就是把这两个假分数化成带分数,然后利用分数的规律,同分子 分数,分母越小,这个分数就越大。解出1111/111<11111/1111。解完之后,我高兴极了,自夸道:“看来,什么难题都难不倒我了。”正在织毛衣的妈妈听了我的话,看了看题目,大声笑道:“哟,我还以为有多难题来,不就是简单的比较分数大小吗?”听了妈妈的话,我立刻生气起来,说:“什么呀 ,这题就是难。”说完我又讽刺起妈妈来:“你多高啊,就这题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啊!”妈妈笑了:“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不过你要能用两种方法解这题,那就算高水平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又看了看这道题,还不禁愣了一下“还有一种解法。”我惊讶地说道。“当然了”妈妈说道,“怎么样,不会做了吧,看来你还是低水平。”我扣了妈妈的话生气极了,为了证明我是高水平的人我又做了起来。终于经过我的一番努力,第二种方法出来了,那就是用除法来比较它们之间的大小。你看,一个数如果小于另一个数,那么这个数除以另一个数商一定是真分数,同理,一个数如果大于另一个数,那么这个数除以另一个数,商一定大于1。利用这个规律,我用1111/111÷11111/1111,由于这些数太大,所以不能直接相乘,于是我又把这个除法算式改了一下,假设有8个1,让你组成两个数,两个数乘积最大的是多少。不用说,一定是两个最接近的,所以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那么也就是1111/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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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翱翔
--发布时间:2004-3-20 1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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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 星期五晴
八路实验小学六(7)班 马维力
今天,我在数学1+2训练上看到这么一题,在一底面积为648平方厘米的立方体铸体中,以相对的两面为底去掉最大的一个圆柱体,求剩下的立体图形面积是多少?
看到这个题目,我犯糊涂了,想:只告诉一个底面积,这怎么求啊?坐在椅子上的妈妈看了,嘲笑我说:“哼,还说高水平哩,连这道题都不会做。”
我知道妈妈用的是激将法,目的是激怒我的好胜心,让我把这题做完。为了让妈妈认为她的激将法成功了,我就硬着头皮做了下去,可是怎么想也理不出头绪来。但是我并没灰心,继续做了下去,我做了出来。
根据图(要画图)可以发现,切掉一个圆柱,又出来一个同原来圆柱同样大的洞,虽然这洞与圆柱体体积相同,但是它们的表面积并不相同,而是比原来圆柱少了两个底面的面积。
所以剩下的图形面积应该等于正方体6个面的面积减去圆柱的两个底面+圆柱的侧面。
列算式是628×6-628×3.14÷4×2+628×3.14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0324211.html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24
甲、乙、丙(换成你和你朋友的名字)三个小朋友去秋游。甲带了4个面包,乙带了3个同样的面包,丙没带面包。中午他们三个人平均分着吃,吃完后,丙拿出2元1角作为面包钱。甲、乙两人各应收回多少钱?

由于这7个面包是三个人平均分着吃的,每人吃去面包的价钱应该是相等的,丙付了面包钱2元1角,所以7个面包的总价钱是21×3=63角,每个面包的价钱就是63÷7=9角。甲带了4个面包,价钱是9×4=36角,扣除他自己吃去的面包的价钱2元1角,应收回36-21=15角,即1元5角;乙带了3个面包,价钱是9×3=27角,扣除他自己吃去的面包的价钱,应收回27-21=6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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