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代理的问题

我请律师打官司,签的风险代理,前期给了5000,协议内容明确是包括 调解 诉讼 执行全部阶段,有效期到 本案终止结案。后期代理费用为"实际执行到的20%"

现在已经二审结束,进入强制执行,已经执行了2万,给了律师4000块。最近突然接到对方的申诉书,对方向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我以前不知道还有申诉再审之类的事情,当时要求律师全部包括。

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将来批准了再审,再审我败诉的话,我得要退回已经执行的2万,我能要求律师退回已经给的4000吗?前期5000不要了。那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再执行回3万,我得再给律师6000,我就是想问,如果将来败诉,这些给的代理费能要求退回吗?如果不能,那我还得倒贴,感觉太不公平了,怎么办啊?

既然有风险代理合同约定,那执行到钱,你不给你就是违约了,这是不可以的。

不过,如果对方申诉成功后重审,那就是以前的审理判决无效了,那么,由此产生的执行是要退还的,即该执行无效了,那么,以无效执行提取的代理费也是应当返还。

而那个5000,要不回来了。毕竟他也付出了劳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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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01
申诉当然不影响律师以前的代理服务。个人认为不应该退费的。
第2个回答  2008-08-01
申诉当然不影响律师以前的代理服务。个人认为不应该退费的。
第3个回答  2012-08-09
风险代理合同约定,那执行到钱,你不给你就是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