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律师打官司,签的风险代理,前期给了5000,协议内容明确是包括 调解 诉讼 执行全部阶段,有效期到 本案终止结案。后期代理费用为"实际执行到的20%"
现在已经二审结束,进入强制执行,已经执行了2万,给了律师4000块。最近突然接到对方的申诉书,对方向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我以前不知道还有申诉再审之类的事情,当时要求律师全部包括。
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将来批准了再审,再审我败诉的话,我得要退回已经执行的2万,我能要求律师退回已经给的4000吗?前期5000不要了。那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再执行回3万,我得再给律师6000,我就是想问,如果将来败诉,这些给的代理费能要求退回吗?如果不能,那我还得倒贴,感觉太不公平了,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