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不到一个月,丈夫病世,丈夫婚前房产,公公婆婆都不在世了

刚领证不到一个月,丈夫癌症恶化离世,丈夫的婚前房产有一套,是丈夫父亲房改房期间购得,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目前还未来及过户给我,公公婆婆都离世了,丈夫的哥哥妹妹想争此套房产,说这是他们父亲的,不是我丈夫的。请问作为妻子,我对该房产有继承权吗?还是要分给他的哥哥妹妹?(望根据所属的实际情况分析回答)

不管这房子当时是怎么购买的,现在房本是你丈夫的名字,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子就是你丈夫的,如果你丈夫去世的时候他的父母都已经离世,那么这房子就只有你一个继承人。你正常办理继承即可。你丈夫的哥哥妹妹想争房子你可以无视,因为房产证已经说明一切问题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05
没有,这个房子全部是你的。你安心住吧!!他们没有权利过来争的。看房产证说话!!
如有帮助请采纳哦 !!
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这个问题我家也是有类似问题!
第2个回答  2018-09-05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3个回答  2018-09-05
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你作为她合法妻子,你是有第一继承权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