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法律

家庭纠纷法律我的父母已经70多了,我父亲检查出癌症,我母亲身体也不怎么好,而我母亲是一个听姑娘话的这么个人,我家7个孩子,6个女儿,就我最小,我是儿子,家庭并不好,我大姐,二姐,三姐,五姐都已经结婚了,过的都不好,四姐,六姐,还有我没有结婚,但是我有对象了,因为拿不出来彩礼,所以没结婚,我家房子是平房,最近要动千,我三姐,五姐,六姐,现在就有点想要房子的意思,我想问问,如果我爸妈真没了,他们有权利要房子吗?还是他们必须得养活老两口,才有权利要房子,爸妈现在谁都不靠,自己生活,每个月我和6个姐都给家钱。

你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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