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10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为您带来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除此之外,刑事案件还有没收违法所得案件,以及2018年修正案新加入的缺席审判的案件。
如果是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 重大涉外案件;
(二)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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