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半路夫妻与2002年结婚,2005年在农村买得宅基地盖房(因他们是非农业户口土地证上名字为别人),所有费用均为男方及其子女分担,女方仅劳心费力。先双方要求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需收集哪些证据。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分,如其存在过错并有证据可少分财产,并且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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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如果双方离婚,则应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分,如其存在过错并有证据可少分财产,并且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16
房产并不能显示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是离婚,必须先确权,如能确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2008-08-16
房产的所有权不是属于夫妻所有,因为他们没有权利购买农村的宅基地盖房,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对该宅基地做出归属判决,所有涉及到财产的只是购买宅基地时支出的费用.如果有证据证明该笔费用的支出是男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出,那这笔钱会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如无证据,则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收集证据:关于财产的婚前或婚内书面约定或资金的往来明细或录音录像材料.
第4个回答  2008-08-16
你们的农村宅基地盖房,房产在法院程序上是不好判定归属的。因为是不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的。
盖房费用的话,如无婚前公证,又无证据的,只能是双方共有的。
从情感上说,所说女方没出钱,但嫁给你 了。盖房子也是出劳出力了,也不能完全抹杀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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