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辞退在外单位挂职交社保,在我单位上班的员工?

各路大神大家好,我想请教大家两个问题:
1、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今年已53岁,在我公司就职10年,之前在另外一家比较大型的企业就职,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的,原单位一直为他缴纳社保,所以我公司跟他达成共识,并不用为他缴纳社保,但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续签过一次,现合同2015年9月到期。现在他生病做手术,已经半年没有来上班,我公司又面临减员增效,所以想将他辞退。

2、我公司另一名员工,去年体检被检查出患上癌症,已无法来上班。公司已正常为她缴纳社保发放基本工资一年多,她的合同2016年3月到期,现在也是面临减员增效,想将她辞退。
请问:
以上这两名员工能辞退吗?应该怎样做才能规避劳动风险?请用编号分别回答我两人的情况,谢谢!

1,2都是在生病期间,是不能辞退的,得等医疗期满或者合同期满。
参考劳动法 24,26,28,29这四条。十年以上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知1中为啥还是签了个有固定期限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追问

请问像1的这种情况,他未在我公司交社保,这块有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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