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家庭经济纠纷的事~!请法律高手指点一下

去年4月低,我家拆迁了。可是事情也来了。
我是上海本地人,我家一家6口人,爸爸,妈妈,弟弟,我老婆,我小孩和我。由于我弟弟是高年龄未婚,问题就出在这!
我家认定面积是390个平方,我弟弟和我父母一个户口,而我个人(以分家,有独立的户口)因为我小孩是独生子女可享受政府给予的阳光政策有180平方。当时我和我父母说:你们评估你们的房子,我评估我的房子,被我父亲一口拒绝,因为宅基证是我父亲的名字 我没有宅基证。当时我也没说什么就这样评估了,评估后我父亲说:我家拆迁分配是分1/3的 我 我弟弟 我父母各一份,当时我就不同意,可是也没办法,他在我上班去的时候去拆迁办签了字,回来我父亲就和我说拆迁的钱我买了3套房子(房子都是各自挑好的)还留40万,我给你20万自己也20万,我还要给你弟弟装修,你的装修你自己来,可是我弟弟和我父亲的房子都是超平方的父亲超6.78平方,弟弟超38.89平方,而我只有富余26.42平方(当时全让给我弟弟了)怎么可能他们买房余下的钱和我一样呢?
我和我父亲讲理,他就说就这些。随便你怎么办。
我想请法律方面的高手指点一下,怎么样以法律程序要回我应得的那份。

法律关系复杂,建议你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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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5
第一,要明确一个问题,就是被拆迁的房屋及宅基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是谁?如果都是你父亲的,那你就消消气吧,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源自父亲对你的恩赐,你挑三拣四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如果房屋是你自己建,宅基地使用权是你父亲的,那么要对照当地的拆迁政策。房地分离?还是房地一体?不搞清楚这一点,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