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合同诈骗”么?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我盘下了一个店,支付了房租和数万元转让费。可由于当时太心急,也没看他的原始合同,后来得知这个店的原老板和房东的合同里,有“不得转让”这一条。

想请教一下,如果出现了问题,原来老板的行为算不算诈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这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还是属于刑事案件啊?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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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22
纵观本案事实,结合以往判例,此案一般不作形式案件,构成民事欺诈。

转让方属于合同欺诈,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隐瞒事实方式骗取他人信任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此合同自始无效,被骗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退还房租和转让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只能诉讼解决
而且原老板和房东之间的合同属于内部约定,依据合同的相对性不能约束第三方你的权利义务。
现在转让给你,转让合同是有效的,最多是原老板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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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8-09-22
这个条款很正常,就是不让你做二房东,除非他的店建筑上有问题。现在无法判断会出什么问题,所以无法判断是什么纠纷。怎么谈的上诈骗?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属于,建议你看一下这篇文章 篇幅较长。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者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这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

参考资料:http://www.3edu.net/lw/psmc/lw_70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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