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想要离婚,两个孩子我都舍不得,都想要,怎么办?应该说是七年之痒吧,我和他结婚今年七年了,他脾气一直不好,总是喜欢冲人,当然我脾气也不好,所以总是吵架,然后他对孩子也不上心,一点耐心都没有,而且还总是觉得我乱花钱,但是我并没有,每个月加上孩子,没有人情世故的时候也没有超过2000多块钱,就是今年我爸爸去世十年,做了喜斋,花了2000多块,我继父身体不好,癌症,给了他1000块钱,还有我侄女胳膊摔骨折了,花了2000多块,别的都没有在我妈家花过什么钱,就这样他还说我钱都花在我妈家里了,一点没有把我妈当自己的家人看待,因为这个事情,已经吵了好多次了,我也厌倦了,真的好烦,但是就是舍不得我的孩子我和他去年买了套房子,价值60万,还在还房贷,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该怎么分?至于结婚时的房子,是他爸在老家起了的,我也不想要,这样可以把去年买的房子判给我么?最重要的是我真的舍不得孩子,我想两个孩子都跟我,他付抚养费,有什么优势吗?
不是的,今天夜里刚才吵了,我说就算为了两个孩子,将就着过,但是他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意思以后有的吵了,所以我希望各位朋友给个好的建议
追答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忍一时风平浪静,等过了这段时间再摊开了说,你觉得呢。一方太冲动了,你这一方就不能跟着冲动,否则造成不可挽回的结局,那是你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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