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我老公在同一公司上班影响工作为由辞退),单位应该怎样支付补偿给我?(急)

我刚上班五天,第六天上班时单位领导找我谈话,问我和我老公的关系,(我和我老公都是由正常招工程序应聘进去的),说两夫妻在同一楼层办公会影响工作为由,要求辞退我,我是做人力资源的,我老公是招商的,完全两个不相干的部门,并且法律和公司都没有个制度说两夫妻不能在同一公司上班,当我问到此事时有个领导气急了说公司的惯例就是规章制度,目前公司还在找理由拖着不结算工资,我知道法律有规定,试用期内只有两个条件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签的合同工资全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00签的,而当时面试时谈的工资是不低于5K,我想问一下比较专业的人士,单位应该怎样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而我又该注意什么,保留哪些证据?
注:辞退单上现由写着:经试用,不适应该工作。
问题一: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符,该怎样处理?
问题二:我该获得怎样的赔偿?还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工资发放的实际工资,是否可以举证?收集相关的文件、工资条、银行收入证明等(你做人力的应该很方便);
二,可主张半个月工资赔偿+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这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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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2
不适应工作由单位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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