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差不多一个月,公司没通知我解约或是续签

我在这公司已工作两年,调岗位是这公司惯用的逼人走的方法,(注:比如会调你到收入差的岗位,薪水是随工作调动而改变的)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我不服从工作调动我提出不做了的话,应不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有又是怎么补偿的?我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先谢谢了!

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续签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催促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尽快续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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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8
这种情况下你自己提出辞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单位降职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否则就是违约。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工作岗位支付工资,单位拒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追问

谢谢!如果我不服从调动,公司单独放我假为由不让我上班算不算公司违约?

追答

放假支付工资就不算违约,不支付工资就是违约。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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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9-18
你现在合同方面已经是事事合同,已经是事实续签了
调动不是不可以,但要合理,比如说:你是财务,就是会计,但是让你去做前台,那就是不合理的,其次,调整你的岗位也要有理由,是你不能胜任你原岗位?不能胜任的也要培训,或者协商调整相关的岗位,你日常的绩效考核是不是都是好的?如果都能合理达标,那注意收集证据,你签字的东西注意收集复印,以备将来劳动诉讼用追问

谢谢!我主要是负责公司设备的运作和升级改进的,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我负责什么。在升级改进的过程中因为奖金的问题闹得有点不愉快,公司白纸黑字写好的没有兑现。没和我续签也没告诉我不续约应该是新上任的还没上手。调动工作肯定是调到环境最差拿计件工资的岗位,要是我不答应,我该如何做?那些我改进过的设备算不算是我可以胜任这岗位?如果我不到新岗位工作而公司又不再安排我工作,如果放我假我又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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