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合理吗?

如题所述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自建立劳动关系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可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此不涉及赔偿金。
纵横法律网-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梁保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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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2
你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从第二月开始至第12个月,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没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2个月的,视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12个月后就没有了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双倍工资最高时11个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0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7条,就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对于法律的规定,以是否合理进行评价是很难的,您说呢?
顺祝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2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 “本办法第2条的规定,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 5%的赔偿费用。
第4个回答  2012-03-23
可以要求一定期限的双倍。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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